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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09-18 17:41:49 阅读次数:681 来源: 作者: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现将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淮南市义行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麦全麦谷物面包(一)抽检基本情况。淮南市义行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麦全麦谷物面包(生产日期:2024-05-30),抽样日期为2024年6月13日,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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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现将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淮南市义行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麦全麦谷物面包

(一)抽检基本情况。淮南市义行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麦全麦谷物面包(生产日期:2024-05-30),抽样日期为2024年6月13日,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生产的黑麦全麦谷物面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并进行了销毁,主动减轻危害后果。积极整改,查找原因,更换食品添加剂操作人员,并在配料作业完成后,安排专人复查,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第【126】条第二款第一项,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壹仟玖佰玖拾元捌角整(1990.80元);

2.处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


2024年9月14日

来源:食品药品抽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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