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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寿县小甸镇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2022-04-20 10:52:52 阅读次数:3541
 小甸镇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当前,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小甸镇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当前,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有奖举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及奖励办法

1、有重点地区(特别是上海、苏州、凤台、六安等重点地区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风险地区根据疫情形势动态更新)旅居史的人员,到我镇后未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主动报备、未进行核酸检测、未实施居家隔离或集中医学观察等措施的,经确认核实后,奖励500元。

2、提供来甸返甸“密切接触人员”、“密接以外的应集中隔离未隔离人员”线索且未纳入管控范围的,经确认核实后,奖励300元;举报健康码“红码”、“黄码”来甸返甸,且各级疫情防控部门尚未掌握、未采取防控措施的人员线索,给予举报人每条100元奖励。

3、提供“未严格落实居家健康观察(居家隔离)有关规定,离开住所,与他人接触的人员”线索,经确认核实后,奖励200元。日常健康监测人员,在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参加聚集性活动的对象,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每条100元奖励。

4、举报违规接诊发热患者的个体诊所、卫生室,违规售卖退烧药物的各类药店线索,经确认核实后,每条100元奖励。

5、若以上被举报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举报人将一次性获得1000元奖励。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拨打小甸新冠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举报电话0554—4770547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举报时需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或工作单位、住所地址等详细情况。

三、有关说明

1.举报人反映的线索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恶意举报一经查实,从严打击。

2.受理后的举报线索反馈至村(居)及相关部门进行查证。经查证属实,且相关人员情况未在区防疫指挥部或职能部门已掌握范围内的,根据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3.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对象的,只奖励首个举报人;一人向多部门举报同一对象的,不重复给予奖励。

4.对举报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5.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举报终止期限由镇新冠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另行通知。其它未尽事宜,由小甸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说明。

希望广大居民继续保持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自我防护,少出门、少聚集,并肩战“疫”,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小甸新冠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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