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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凤台县老城区B03-2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征求意见

2022-02-11 09:40:00 阅读次数:3746
现老城区B03-21-01地块拟进行规划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需在规划调整前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具体内容如下:一、地块情况B03-21-01地块位于胶州路西侧

现老城区B03-21-01地块拟进行规划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需在规划调整前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地块情况


B03-21-01地块位于胶州路西侧、临淮路北侧、现胜芝长城酒店南侧,占地面积约3018.2平方米。


二、调整原因


为解决北大坝派出所办公及出警问题,根据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城区派出所,拟调整该地块为行政办公用地,用于北大坝派出所用地。


三、调整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三)《淮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四、拟调整内容


拟将B03-21-01地块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


五、征求意见单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2月9日—2022年3月11日


七、意见反馈


(一)若您需对该地块规划指标调整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规划调整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寄公司收件注明时间为准。
(二)若您认为是该地块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地块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三)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征求意见期满后5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四)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征求意见期满之日5个工作日内,向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书面意见反馈通信地址: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8室
联系电话:0554-868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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