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教育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18-04-18 15:36  淮南帮网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精神,按照规定每季度向省教育厅和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淮府办秘[2017]139号)要求,我局认真梳理由我局实施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中,拟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9个,拟废止和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个,无废止的市政府规章,无修改的市政府规章,无拟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是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教育系统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引导行政相对人以合理合法方式表述诉求、解决教育行政争议。明确了行政应诉工作分工,由教育行政行为引发的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以相关科室为应诉承办单位,2016年一起行政诉讼案就是以此规定应诉的;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直学校)请示而作出的行政决定或批复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以上报该请示的单位为应诉承办单位,上报单位为两个或以上的以牵头者为应诉承办单位;对市教育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在法规科指导下,由行政行为所涉主要处室(单位)应诉承办。履行了行政应诉工作职责,配合人民法院查明案情,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人民法院依法登记立案,支持人民法院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力,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完善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近年来,市教育局的2起应诉案件中,均是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向人民法院书面说出理由。

三是完善行政裁决制度。淮南市教育局当前行政权力中的行政裁决项目只有一项,为“对教师、学生申诉的行政裁决”。制定了“对教师、学生申诉的行政裁决对外受理流程图”和“对教师、学生申诉的行政裁决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指定了具体科室办理教师、学生申诉有关事项,把办理过程中制定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和追则情形,以更好的为教师学生服务。截止到目前,市教育局没有对教师、学生申诉的行政裁决案件。

四是制定市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淮南市教育局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系统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秘[2017]368号)和《淮南市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淮府办[2017]27号)精神,认真做好我市教育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制定了《市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界定重大教育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时限,落实了重大教育行政执法决定审核主体,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进行研究,由法律顾问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五是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政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16年,我局配合市法制办对申请行政执法资格人员进行了资格执法考试,共有112名同志考试合格,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

六是深化清单制度建设。淮南市教育局原有权利共计39项,经过清理后保留行政权利20项,其中:冻结3项,合并2项,清理5项,属地管理9项。编制了《淮南市教育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经过我局梳理和市集中审核组集中审核,并经专家组论证,编制了《淮南市教育局公共服务清单》、《淮南市教育局中介服务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和服务流程图,并进行了公示。

二、2018年工作打算

1、完善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建立健全更加严格、更加完善、更加具体的制度体系,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过错问责制度等。

2、注重学习,提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执法素质。采取机关公务员“一月一法”形式,加强《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教育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

3、加强沟通,积极推进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工商、交警、文化等部门的通力合作、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治安、卫生及文化市场等环境的专项治理,维护好教育的发展环境。

 

 

 

2018年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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