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8 15:33 淮南帮网
关于印发《第十二批省特级教师淮南市评选推荐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安徽省第十二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8]8号)文件精神和《安徽省特级教师评审标准》规定,制定第十二批省特级教师评选淮南市推荐工作方案。
一、评选原则及条件
评选条件和评选原则按照《关于开展安徽省第十二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8]8号)和《安徽省特级教师评审标准》执行。各县(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评选推荐的组织实施工作。在评选工作中,切实坚持评选标准,做到逐级推荐、阳光操作、群众公认,力求“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成立“淮南市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委员会”。
主 任:李蔚然
副 主任:祝应茂、张琳娜、过其林、朱明生
委 员:张纯红、李琳、轩传乾、王可生及异地专家评委
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具体评选推荐工作,纪检部门负责实施情况的监督。
县区及市属学校成立相应的评选推荐委员会。
三、评选推荐范围
特级教师评选推荐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以及校外教育机构工作的在职正式教师。
四、评选推荐名额及构成
根据省分配的名额,我市第十二批省特级教师推荐名额共14名,其中中学7名,小学7名,可按1:1.2比例向省教育厅推荐17名。其中,专任教师不低于80%,校园长、专职教研员不超过20%;乡村教师不少于15%;50岁以下人员不低于50%。为了广泛选拔人才,保证让更多的优秀人才能展示他们教书育人的经验和优秀事迹,市教育局对各县(区)、市直学校不分配具体的推荐名额。只要有符合条件者均可推荐参加市级评选。
五、不得申报情况
申报人员,必须品德言行堪称师表,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推荐申报:
1.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年度考核确定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2.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犯其他严重错误受到党纪处分、记过以上处分的;触犯刑律的;
3.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带来不良影响的;
4.近三年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
六、评选推荐办法及程序
评选推荐特级教师遵循“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逐级推荐特级教师人选。
1.县区、市属学校推荐提名。
各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特级教师评选有关文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并将推荐提名人选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市属学校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县(区)学校报县(区)教育局。县(区)教育局要会同人社、财政部门,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治委)等部门的意见,通过全面、严格的考核,确定推荐上报人选,并填写《安徽省特级教师评审表》,连同个人有关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市教育局人事科在各学校、各县(区)申报特级教师的基础上,把好入口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审理,看其硬件和基本条件是否符合特级教师条件后受理,并在“淮南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市级业务考核。
市级评审推荐委员会对申报特级教师人选进行考评。具体对申报“特级教师”的人员进行说课、答辩进行业务考核;对参评人员选定的1篇论文或论著代表作进行水平鉴定;对参评人员的材料进行评审,最后按量化细则给予赋分。其中说课、答辩占50%,推荐人选定的1篇论文或论著代表作水平鉴定占20%,材料评审占30%。
(1)说课、答辩:申报人员于4月21日(星期六)上午6:30分在淮南市教师进修学校集合,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说课、答辩顺序和课题当天抽签确定,课题范围:高中教师使用高一、高二现行教材,初中教师使用八年级、九年级现行教材,小学教师使用四年级、五年级,中职学校一年级、二年级现行教材,幼儿园现行教材。说课及答辩的课题由外地评委命题。说课答辩的计分方法为:对评委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各项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分数评委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2位小数),即为该申报教师的说课、答辩成绩。
(2)4月22日(星期日)组织评委对个人指定的1篇论文或论著作水平鉴定赋分,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赋分。
(3)最后形成三个模块的综合得分。
3.市级推荐提名。
按总分高低排序,经评审推荐委员会投票表决确定初选人选,评选推荐应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得出席会议评委三分之二及以上的赞成票为通过。最后将初选人员名单通过“淮南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广泛听取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加盖市政府公章的《安徽省第十二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及其他材料一并报省教育厅评审。
附件:
1.第十二批省特级教师淮南市评选推荐工作日程安排表
2.安徽省第十二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说课答辩工作流程
2018年3月26日
附件1:
第十二批省特级教师淮南市评选推荐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参加人员 |
地点 |
2月26日 |
印发评选推荐通知,部署第十二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 |
局人事科工作人员 |
市教育局 |
2月27日至3月26日 |
申报人员准备特级教师评选材料,各县区及市直学校完成初选和提名推荐工作 |
各县区教育局及 相关学校工作人员 |
各县区教育局及相关学校 |
3月26日前 |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校将申报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
局人事科、各县区教育局 及相关学校工作人员 |
市教育局 |
3月19日至30日 |
制定第十二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方案,成立“淮南市特级教师评审推荐委员会”,组织部分专家制定和修改特级教师推荐有关量化标准;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前公示,做好评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定评选场地、评委、工作人员,准备评选各种表格、办公用品等) |
局人事科工作人员 及部分专家 |
市教育局 |
4月20日 |
评委报到,召开评委、工作人员评审培训会,部署评选的具体事宜,明确评委、工作人员的分工及要求 |
淮南市特级教师评审 推荐委员会成员 |
宾馆(封闭管理) |
4月21日 |
进行教学能力测试(说课、答辩) |
淮南市特级教师评审推荐委员会成员、申报人员 |
淮南市教师进修学校 |
4月21日至22日 |
组织评委对申报人员论文论著、申报材料进行鉴定及评审,并召开评审表决会,确定第十二批特级教师推荐人选名单 |
淮南市特级教师评审 推荐委员会成员 |
宾馆(封闭管理) |
4月23日 |
将评选结果提交局党委会议研究审议,确定报省教育厅评选名单 |
|
市教育局 |
4月23日至4月27日 |
推荐人选通过淮南教育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 |
|
市教育局 |
4月27日至4月30日 |
申报人员继续整理评选材料,将特级教师评选推荐人员名单报市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盖章。 |
局人事科工作人员 及推荐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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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 |
将特级教师评选推荐人员正式报省教育厅 |
局人事科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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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安徽省第十二批特级教师淮南市评选推荐说课答辩
工作流程
一、 时间、地点安排
2018年4月21日 淮南市教师进修学校。
二、说课答辩办法
采取说课加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人说课答辩时间为30分钟,其中说课20分钟,答辩10分钟。说课答辩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说课答辩结束后参评人员方可离开考点。
三、说课答辩内容
说课的内容根据所教学段和学科随机抽取。教师说课学科为其申报学科,说课内容从3个备选课题中由本人随机抽取1个作为说课课题。说课内容包括说教材(教材地位、作用、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说学情、说教法、说学法、说教学过程、说板书设计。说课结束后,现场抽取答辩题进行答辩。答辩内容为特级教师所应具备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相关知识。
四、说课答辩程序
1.抽序号:应试人员到候考室后,随机抽签确定说课答辩顺序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2.备课:应试人员按抽签顺序到备课室随机抽取说课题目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60分钟。申报人使用专门稿纸和专用教材备课,不得携带任何教材、教辅用书。
3.说课答辩:申报人按抽签确定的顺序和内容进行说课答辩。答辩按照抽取的题目进行答辩。
4.评分。说课、答辩100分。参评人员说课答辩结束后评委按照《淮南市特级教师评选推荐说课、答辩评分标准》现场赋分。说课答辩结束后,由主考评委和监督人员签名后密封保存。
五、纪律要求
(一)说课答辩采取严格回避制度,参与说课答辩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试者有法律规定的直系亲属关系的要予以回避。
(二)说课答辩工作人员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备课室、答辩室应设置监督员,监督人员要严格遵守说课答辩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规向评委和工作人员施加影响。考场实行全程录音录像,说课答辩结束后有关音频、视频资料应封存上报。
(三)应试者进入候考室后上交违禁物品,并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说课答辩工作纪律的取消说课答辩资格,有严重违纪行为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说课答辩评委及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