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特殊教育办学情况调研和相关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


2016-03-13 21:22  淮南帮网

各县(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市特殊教育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特殊教育办学情况调研的通知》(皖教秘基[2016]19 号)要求,为全面了解我市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和《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落实情况,决定开展特殊教育发展情况专题调研。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做好省市专题调研各项准备工作

(一)积极协调,逐项对照。一是各县区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特殊教育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二是各县区制定本区域特殊教育三年提升计划及相关特殊教育发展的举措,是否将其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三是有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项目的县区,其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四是2014、2015年度承担“医教结合”区域试验项目、资源教室建设项目、特殊教育学校仪器设备配备项目学校,其项目落实及运行情况;五是各县区特殊教育学校(或随班就读)办学基本情况;六是各县区残疾儿童实名登记系统使用情况。

(二)精心布置,周密安排。一是3月中旬,各县区要对辖区内特殊教育(或随班就读)办学情况(含市属义务教育学校、民办学校)进行自查摸底,如实填报、汇总调研表格(见附件1-5),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二是3月下旬,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区特殊教育(或随班就读)办学情况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三是4-5月份,市、县区迎接省教育厅专题调研。

二、按时完成基础信息摸底、统计、上报工作

请各县区于2016年3月31前将本辖区内(含市属义务教育学校、民办学校)特殊教育发展情况书面汇报材料,连同《特殊教育办学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5)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6656059,邮箱:hnjcjy@qq .com。

 

附件1-5:淮南市特殊教育办学情况调查表

                             

  

淮南市教育局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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