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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4-04-17 17:32:08 阅读次数:667 来源: 作者: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各县气象局,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有效防范遏制雷电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淮南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2024年防雷安全工作通知如下: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事关人民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气象局,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有效防范遏制雷电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淮南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2024年防雷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防雷安全监管部门和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及时研判风险,不断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安全底线。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方针要求,充分认识入汛后雷暴天气多发频发的严峻形势,层层压紧压实防雷安全责任,切实做好防雷减灾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雷电灾害事故发生。

二、落实落细防雷安全主体责任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雷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防雷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要健全完善防雷安全责任制,落实防雷安全工作所需经费,配备防雷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要严格执行雷电防护装置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测(易燃易爆、危化场所半年检测一次)制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进行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对检查、检测中发现的防雷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并申请复检,确保安全可靠运行。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要及时将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报告上传到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将雷电灾害应急预案演练、隐患排查整改等相关情况报送至市气象局(电子邮箱:273833139@qq.com)。

三、严格规范防雷安全检测行为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单位必须依法持有省级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并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单位按照客观、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严格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开展检测,确保检测数据和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禁止无资质、超资质从事防雷检测活动,或者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中弄虚作假(咨询、举报电话:淮南市气象局政策法规科0554-2692750)。

四、持续强化防雷安全监管

各级气象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辖区内防雷安全监管重点单位信息库,指导重点单位建立健全雷电灾害风险自查自改机制,防范和化解安全隐患;要建立分类分级动态监管机制,分级分类制定检查计划和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事项和检查内容,完善雷电灾害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开展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雷电防护装置经检测不合格且逾期未整改,以及无资质、超资质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违反规定导致发生责任性雷击事故或应急处置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的责任。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气象主管部门要积极协作,开展联合执法,提升检查效率。

特此通知。

淮南市气象局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16日

来源:淮南市气象局、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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