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不动产业务办理,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最新通知!
关于“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同步办理”的通知 各开发企业: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皖发[2022]8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创建一流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2版)》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捷度,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保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闭环式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在全市实行“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同步办理。自4月1日起,个人购房网签、预告登记事项“一次申请、一套资料、同步办理、并联审核”,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房人签定商品买卖合同时,同步办理购房人“预告登记”申请,在房屋交易管理系统端口录入备案合同信息时,同步录入预告登记申请信息,依托“部门间数据共享”真正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的服务新模式,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请全市各开发企业积极主动做好此项工作,组织好人员的培训和现场工作的衔接,真正把好事做好便利于民。 特此通知。 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5日
关于不动产登记服务提质增效降低办事成本的通知 淮南市各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创优营商环境,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 〔2022〕3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重点举措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55 号)要求,结合淮南市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通知如下: 一、推进“带押过户”,降低融资成本 严格贯彻落实《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推广开展我市抵押状态下存量房和工业厂房类不动产转移登记方式,增加存量房转移登记“带押过户”登记模式: 一是卖方欲出售抵押贷款状态下的不动产,且买方需申请贷款用以购房的;买方一次性付款,申请“带押过户”方式的。 二是由买卖双方征询抵押权人意见,抵押权人预受理购房人(买方)的存量房贷款申请,贷款申请由抵押权人预审通过后,买卖双方与抵押权人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按《淮南市存量房网上交易与资金监管规定》进行交易资金托管或经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免于资金托管;抵押权人与买卖双方签订相关借款担保协议、授权委托书等。 三是抵押权人出具《关于带押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具结》;不动产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买卖双方与银行代理人携《关于带押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具结》和其他相关材料至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不动产带押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抵押状态下办理不动产的转移登记;抵押权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并与买方办理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 带押不动产转移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完成后,抵押权人与售房人结清原贷款后应及时将托管的剩余资金给付售房人。 二、落实顺位抵押,显化抵押物价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一财产可以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上述规定既依法保障了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对抵押物的价值做到充分显化,故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在抵押合同中就顺位抵押可以不作禁止性约定。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法规,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顺位抵押时,不再要求抵押人提供上一顺位抵押权人出具的同意顺位抵押的材料。抵押人与后一顺位抵押权人向登记机构申请顺位抵押登记,后一顺位抵押权人书面说明知晓该不动产前面抵押状况并要求办理顺位抵押登记的,予以登记,相关合同履行通过协商或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三、强化部门协同,深化“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 在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服务事项向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机构延伸的基础上,通过流程集成优化实现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抵押贷款、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注销“一件事一次办”,通过系统对接、电子材料使用实现“线上办、无纸办”;通过部门协同,存量房转移登记实现水电气、宽带和有线电视等民生事务同步过户。 各金融机构按照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统一接口标准规范开展系统对接,联通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和各金融机构业务系统,将贷款审批与抵押登记(含首登、注销、变更)申请融合,在自有业务系统实现远程申请不动产抵押权预告登记、首次登记 (含购房按揭贷款)、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各金融机构应积极应用“安徽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远程申请涉企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四、深化电子材料运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进一步推进电子合同运用。加快推进不动产转移登记合同包括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线提交电子合同版本,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再收取纸质合同。倡导自然人、法人通过皖事通APP“不动产专题服务”及我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平台签订存量房交易电子合同。 在不动产交易登记服务中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符合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金融机构使用符合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形成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可以作为办事依据,且不需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移交纸质登记申请材料。 五、坚持改革创新,优化提升办事效率 一是将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表、单位委托书、主债权及抵押合同要素信息(满足登记),以及申请人确认填写信息与原始材料相关信息一致的承诺,集成为《淮南市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集成表》(以下简称《集成表》)。明确抵押登记申请人签署盖章的《集成表》与主债权及抵押合同、单位委托书、抵押登记申请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是对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和皖事通APP“电子身份证明”,做到免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和个人身份证扫描件,实现“一表申请”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各金融机构应积极配合,应用《集成表》和“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共同为企业群众办理贷款提供便利。 三是在精简申请材料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抵押权登记办理时限,市本级对于涉企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和金融机构线上远程申请的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小时以内,审核通过记载登记簿后实时推送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对抵押登记注销申请即时办结。 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淮南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 中国银保监会淮南监管分局 2023年2月23日 来源: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