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3年度全市新增定点药店资源配置名额的公示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第四条“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医疗保障基金收支、参保人员用药需求等确定本统筹地区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源配置”,和《关于印发淮南市医药机构新增定点服务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淮医保发〔2020〕74 号)第二条准入原则(四)“在总量平衡的情况下,以上年度医药机构解除协议数作为下年度的新增准入数,新增评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第四条“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医疗保障基金收支、参保人员用药需求等确定本统筹地区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源配置”,和《关于印发淮南市医药机构新增定点服务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淮医保发〔2020〕74 号)第二条准入原则(四)“在总量平衡的情况下,以上年度医药机构解除协议数作为下年度的新增准入数,新增评估对象按照优先原则和申报的先后顺序确定,依次递补。每季度单体药店准入数不多于上年度单体药店解除协议数的1/4,连锁门店准入数不多于上年度连锁门店解除协议数的 1/4。连锁药店收并的单体药店优先准入评估”。
县区报送数据汇总统计,2022年度我市共解除医保定点药店11家,其中连锁药店0家,单体药店11家,2023全年度具体区域划分资源配置见下表:
2023年度新增定点药店资源配置名额
区域 划分 | 单体药店 | 连锁药店 |
可申请名额 | 可申请名额 | |
田家庵区 | 6 | 0 |
大通区 | 0 | 0 |
谢家集区 | 0 | 0 |
八公山区 | 0 | 0 |
寿县 | 2 | 0 |
凤台县 | 1 | 0 |
潘集区 | 0 | 0 |
毛集实验区 | 1 | 0 |
山南新区 | 1 | 0 |
合计 | 11 | 0 |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