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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关于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清理工作的通知

2024-08-27 17:15:28 阅读次数:922 来源: 作者:
关于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清理工作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现就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理对象状态为封存,近两年内无资金进账(不含结息),无公积金贷款、担保、冻结等限制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二、清理方式(一)对符合转移并户和异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封存账户,办理并户或者异地转出手续。1、缴存职工

关于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清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清理工作的通知.jpg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现就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状态为封存,近两年内无资金进账(不含结息),无公积金贷款、担保、冻结等限制的个人公积金账户。

二、清理方式

(一)对符合转移并户和异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封存账户,办理并户或者异地转出手续。

1、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单位已为其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在本市已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缴存职工可通过“皖事通-公积金查询、提取-个人账户同城转移”办理转移手续,可以将之前多个封存账户转移合并入正常账户。

2、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缴存职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转移接续”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

(二)本中心只有一个封存账户的,职工本人或配偶无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符合下列提取条件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可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半年的;

2、离、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出境定居;

5、职工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

缴存职工通过“中心网站-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南分厅”和“皖事通”等线上渠道或中心各网点线下办理;“死亡”提取由法定继承人或单位经办人至中心各网点线下办理。

三、其他事项

(一)各缴存单位应对本单位缴存职工的长期封存账户逐一进行核实。对符合销户提取、转移条件的,应通知职工本人尽快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转移等相关手续。

(二)个人封存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登记有误或不完善的,由本人所在缴存单位出具变更申请,完善身份证件信息后,符合条件的办理转移、销户等相关手续。

(三)缴存职工可通过皖事通、支付宝APP及关注“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查询渠道获取个人账户情况。

四、业务网点及联系电话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田家庵区山南新区和风大街与淮河大道交叉口东南侧金融世家商业楼5号楼C栋(山南金融世家售楼部东侧)

电话:0554-6887931、0554-6887610

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综合窗口

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和风大街88号政务中心G座1楼64-66号  电话:0554-6881702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寿县分中心

地址:寿县宾阳大道天玺国际城三楼 电话:0554-4029981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凤台分中心

地址:凤台县胶州路与淮滨路交口 电话:0554-8620807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毛集分中心

地址:毛集实验区康泰路与焦岗湖大道交口 电话:0554-8165688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矿业集团分中心

地址:淮南市大通区居仁村一区3号 电话:0554-2608010


特此通知。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7日

来源: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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