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门户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生活万象 » 淮南生活 »

淮南生活

关于开展淮南市巡游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行为非现场执法的通告

2023-03-15 10:00:49 阅读次数:1483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作者:
为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安徽省交通运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淮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市交通执法支队将通过“淮南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视频巡查,采取

为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安徽省交通运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淮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市交通执法支队将通过“淮南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视频巡查,采取非现场执法的方式查处出租汽车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市交通执法支队将于2023年3月17日零时起,通过“淮南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随机开展视频巡查,对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期间经营行为进行非现场执法检查。

二、对非现场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违规收费、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未主动出具车费票据等违规经营行为,将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三、出租汽车驾驶员收到交通执法人员电话或信息提示后,应及时按提示要求到指定地点依法依规接受处理。

四、请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规范经营、文明服务,共同提升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形象。

五、对阻碍交通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淮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3月15日

淮南帮.jpg

举报

关闭
0.25144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