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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南公交最新通告!

    淮南公交最新通告!

    来源:淮南市公交公司微信公众号

  • 2023年度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2023年度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2023年度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6日-2024年元月2日。在公示期内,如对拟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向经开区人力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0554-6801292附件:2023年度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拟通

  • 淮南市潘集区市场监管局对火锅店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淮南市潘集区市场监管局对火锅店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潘集区市场监管局对火锅店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为了保障节日期间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连日来,潘集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的火锅店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检查工作。此次专项检查,该局重点从火锅店的卫生状况、食品安全管理以及员工操作规范等方面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对火锅店的店内环境、餐具消毒、食材储存等方面的卫生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查看了火锅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食材采购、验收、储存等方面的规定。同时,

  • 淮南市毛集分局开展冬季打击非法传销宣传活动

    淮南市毛集分局开展冬季打击非法传销宣传活动

    毛集分局开展冬季打击非法传销宣传活动12月25日,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严打传销意识,营造严打传销的市场环境,毛集分局开展冬季打击非法传销宣传活动。今年以来,毛集分局围绕“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主题,多措并举,积极组织开展2023年严打传销政策宣传活动。当好“宣传员”,在商超、车站、农贸市场、景区等人流集中区,通过电子屏、悬挂条幅、宣传册等形式,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宣传严打传销政策,营

  • 淮南市教体局最新公示!

    淮南市教体局最新公示!

    淮南市2023年下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3〕23号)和《淮南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规定,2023年下半年淮南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现场认定通过112人,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12月27日,如有异议请与淮南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54-

  • 今晚起暂停服务!淮南市最新公告

    今晚起暂停服务!淮南市最新公告

    关于安徽省2023年度年终结转医保信息平台暂停服务的公告为顺利做好2023年度全省医保业务年终结转、医保个人账户计息、平台系统升级等工作,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将暂停对外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关于医保信息平台暂停服务时间(一)停机时点。全省各医保统筹地区统一自2023年12月31日(星期日)18:00起,暂停全省医保联网直接结算和相关业务办理,安徽省医保信息平台届时将统一停机,其中:一是鉴于

  • 标准调整!淮南人社最新通知

    标准调整!淮南人社最新通知

    关于调整我市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原遗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寿县、凤台县、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主管部门及参保单位:根据省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的通知》(劳社〔2005〕84号)、《关于调整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抚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秘〔2004〕193号)、省人社厅《关于未参保

  • 点赞!这位勇救落水儿童的退役军人荣获“2023年度淮南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点赞!这位勇救落水儿童的退役军人荣获“2023年度淮南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点赞!这位勇救落水儿童的退役军人荣获“2023年度淮南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12月26日下午,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市政务中心隆重举行淮南市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大会。八公山区新庄孜街道退役军人姚家民同志荣获“2023年度淮南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姚家民,男,中共党员,今年54岁,1989年入伍,在山西某部队服兵役,1991年退役,现系淮南市淮河能源

  • 淮南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2023年第4期​

    淮南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2023年第4期​

    淮南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 2023年第4期    12月25日19时,我市发布了黄色预警,并于12月26日20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根据最新省空气质量监测预报,我市大气污染时间长、程度重,按照《淮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版)》,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升级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12月27日15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期间将根据空气质量情况,

  • 淮南消防紧急提醒

    淮南消防紧急提醒

    淮南消防紧急提醒近期淮南持续低温,用火用电量不断加大,特别是取暖用具使用频繁,一旦操作不当极易造成火灾风险。淮南消防特别提醒,一定要做好安全防范。1、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用具,电热汀取暖器、暖风机、对流式电暖器、电热膜取暖器等取暖设备的配电回路应设置与电气取暖设备匹配的短路、过载保护装置;电源插座、照明开关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2、单位和家庭要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安全情况

  •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最新公开招聘公告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最新公开招聘公告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根据工作需要,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二、招聘岗位及条件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招聘对象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3)拥护中国共

  • 淮南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

    淮南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

    根据省空气质量监测预报,12月26日,我市空气质量可达重度污染。按照《淮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版)》,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于12月26日20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期间将根据空气质量情况,适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单位做好以下应急响应措施:一、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1.倡导市民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

  • 淮南市关于2023-2024学年寒假及春季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淮南市关于2023-2024学年寒假及春季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淮南市关于2023-2024学年寒假及春季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各校:依据《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3-2024学年寒假及春季开学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中小学寒假时间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2024年1月27日(腊月十七)-2月23日(正月十四);下学期2月24日-25日学生报到,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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